欢迎访问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今日是: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作者: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日期: 2020-09-14   |   浏览: 1094 次

 

关于批复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

部门决算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经批准2019年度自治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9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 4821 万元,本年收入 25279.58 万元,本年支出 24236.78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1042.8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4821 万元,本年收入2478.41 万元,本年支出2478.41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482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275.58 万元,本年支出 275.5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部门应当自财政部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四)请你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按时将公开材料提交我局统一公开。

(五)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7日

分享到:

版权所有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桂ICP备19010507号-1  

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邮编:545000 电话(总机): 0772-5122473 电话(咨询): 0772-5122473

技术支持:广西盈和动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信息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日期: 2020-09-14   |   浏览量: 1094 次

 

关于批复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

部门决算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经批准2019年度自治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9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 4821 万元,本年收入 25279.58 万元,本年支出 24236.78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1042.8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4821 万元,本年收入2478.41 万元,本年支出2478.41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482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275.58 万元,本年支出 275.5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部门应当自财政部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四)请你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按时将公开材料提交我局统一公开。

(五)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7日

版权所有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桂公网安备44010602002443号 桂ICP备12009841号-2

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邮编:5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