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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市场询价二次公告
来源:本站  |   作者:管理员  |   日期: 2026-05-18   |   浏览: 67 次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现对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进行二次公开市场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医院院内指定配餐点场地,场地面积约25平米。

3.服务内容:食堂售卖点日常运营、膳食供应、食品安全管理、营养配餐、就餐服务等

4.报价内容:本次报价仅针对院内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费进行报价。餐食制作、食材采购、包装、场外运输、人员薪酬、餐具消杀、税费等所有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列入本次报价范围。职工餐、患者餐、陪护餐餐食价格由供应商自主制定,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由供应商自行向就餐人员收取,医院不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服务对象:本院患者、医护人员、家属及相关人员

6.特殊说明:因政策原因,医院院内暂无烹饪场地。

二、承包方资质要求

1.主体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食堂管理等;取得医院所在地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及集体用餐配送的,许可证主体业态需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等级 B 级及以上优先。

2.信用要求:未被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 3 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及严重不良投诉。

3.经验要求:具备餐饮服务管理经验,有医疗机构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包经验者优先,需提供过往合作案例(合同复印件、服务评价等)。

4.人员资质:配备厨师、营养师(或专业顾问)、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专业团队;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厨师具备从业资格,食品安全管理员符合任职要求;人员无犯罪前科、无传染病及精神类疾病。

5.其他要求:分支机构参与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供应商须全程自行履约,若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不良合作名单。

三、服务管理要求:详见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需求》

四、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3.过往餐饮服务案例证明材料(合同、评价等)。

4.人员资质证书、健康证复印件。

5.详细报价单(含服务方案、运营管理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营养配餐方案等)。

6.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5月22日 18 时 00 分止,(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9号楼2楼基建办公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

3.如不能现场递交可邮寄,邮寄接收截止时间 2026 年5月22日 18 时 00 分前;

4.邮寄地址: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拱城街 73 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邮寄时响应文件密封袋外必须注明联系人与电话。

5.收件人:蓝先生  电话:13597215165

六、项目咨询联系

联系人:项目归口部门 总务科 蓝先生联系电话:13597215165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需求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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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市场询价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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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现对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进行二次公开市场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医院院内指定配餐点场地,场地面积约25平米。

3.服务内容:食堂售卖点日常运营、膳食供应、食品安全管理、营养配餐、就餐服务等

4.报价内容:本次报价仅针对院内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费进行报价。餐食制作、食材采购、包装、场外运输、人员薪酬、餐具消杀、税费等所有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列入本次报价范围。职工餐、患者餐、陪护餐餐食价格由供应商自主制定,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由供应商自行向就餐人员收取,医院不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服务对象:本院患者、医护人员、家属及相关人员

6.特殊说明:因政策原因,医院院内暂无烹饪场地。

二、承包方资质要求

1.主体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食堂管理等;取得医院所在地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及集体用餐配送的,许可证主体业态需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等级 B 级及以上优先。

2.信用要求:未被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 3 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及严重不良投诉。

3.经验要求:具备餐饮服务管理经验,有医疗机构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包经验者优先,需提供过往合作案例(合同复印件、服务评价等)。

4.人员资质:配备厨师、营养师(或专业顾问)、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专业团队;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厨师具备从业资格,食品安全管理员符合任职要求;人员无犯罪前科、无传染病及精神类疾病。

5.其他要求:分支机构参与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供应商须全程自行履约,若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不良合作名单。

三、服务管理要求:详见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需求》

四、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3.过往餐饮服务案例证明材料(合同、评价等)。

4.人员资质证书、健康证复印件。

5.详细报价单(含服务方案、运营管理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营养配餐方案等)。

6.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5月22日 18 时 00 分止,(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9号楼2楼基建办公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

3.如不能现场递交可邮寄,邮寄接收截止时间 2026 年5月22日 18 时 00 分前;

4.邮寄地址: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拱城街 73 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邮寄时响应文件密封袋外必须注明联系人与电话。

5.收件人:蓝先生  电话:13597215165

六、项目咨询联系

联系人:项目归口部门 总务科 蓝先生联系电话:13597215165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需求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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